位於光榮碼頭,很美的一段木棧道...(註一)
tomoko愛散步,上周六晚與從台北下來的同學一起散步在這裡...
就在享受微風心情正好之時,
我突然被撞了一下彈到旁邊草地去,
還好人沒事,趕緊回頭看後方發生甚麼事情?

原來是一台看起來頗pro的自行車撞到我們,
我同學的後腦勺更是硬生生被騎士的的安全帽狠狠撞下去。
自行車騎士(A先生)一直道歉詢問我同學人有沒有怎麼樣?!

本來只是一個意外小插曲就在騎士的同黨(B先生)過來後....

B先生 : 你怎麼會撞到她們?
A先生 : 我跟車跟在你後面你突然轉彎,結果我就煞不住撞上去了。
TOMO : 你們騎車也騎慢一點吧!!
B先生 : 我們騎得很慢耶!
TOMO : 很慢?那你們被這種速度撞撞看會不會痛?
(火山爆發倒數計時)
B先生 : 小姐~請你搞清楚!這裡是自行車道,你們行人要走下面。
TOMO : OH (語氣上揚)...那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於是TOMOKO確認同學沒事後,就拉著同學走人了!!
TOMOKO最後的作法其實賭氣成分居多,一方面很生氣對方撞到人還怪我們不能走那裡,
二方面,對於所謂自行車道的規範其實TOMOKO真的不了解,
所以也不想浪費時間爭吵以免是自己無理取鬧。
只是....木棧道不是都是給人走的嗎?
怎麼變成自行車專用的?
高雄市號稱自行車友善之都,但大多的路段都是人車共用,
怎麼這一段是自行車專用呢?

抱著一連串疑問,TOMOKO當晚就打了市民專線1999詢問,
TOMOKO : 請問光榮碼頭旁邊那段木棧道行人可以走嗎?
承辦人 : 可以啊。
TOMOKO : 因為我今晚在那被撞到還被罵行人不能走那裡。
(火山灰噴發倒數計時)
承辦人 : OH~因為自行車優先啊!!
TOMOKO : 因為自行車優先,但是行人又可以走?所以被撞到活該嗎?
承辦人 : 也不能這麼說啦!!但是行人可能只好自己要小心點!!
TOMOKO : 請問一下如果是這種規定不是讓行人置身於危險之中嗎?
                 是不是應該有標示牌規定哪些自行車道可以走人或不能走人?
承辦人 : 那那邊有標示嗎?
TOMOKO : 我是晚上去散步,我沒有注意到有沒有標示,
                 但是我會找一天白天去看。(火)                 
                 全高雄那麼多自行車道,我怎麼會知道哪些可以走人哪些不能走人?
                 這樣的用路設計相關單位不覺得有問題嗎?
                 (我自己知道的蓮池潭車道就是人車共用,真愛碼頭連接光榮碼頭的路段也是人車共用)

於是請承辦人員聯繫相關單位請她們回覆我的疑問....
兩天後得到高雄市經濟發展局的回覆是那邊真的可以走人!
目前沒有規定所謂的自行車與用路人的路權是誰優先,
但是基本上她們是宣導禮讓行人的觀念。
其實我的氣也消得差不多了....
所以也是請相關單位能多加宣導,
不然被撞又被罵真的好悶。

本來也很認同自行車道的設立,
在叢林都市裡大家都能同享一個舒適的休閒環境,
但那天遇到的B先生,我相信他僅是個人問題,大多數的自行車騎士都是友善的。

會發表這一篇主要是也希望身為行人的大家們也知道自己的權益,
路權不該被剝奪~
(至少不要像我這次被撞又被罵)
當然行人也要有格一點,
走個路不要跑來跑去,顧好自己的小狗跟小孩,
若有明確規畫路人跟自行車的路線道路的話,
也尊重自行車的空間,不要白目去跟自行車搶道。


(註二)


(註一:圖片來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20&t=944949&last=10412307)

(註二:圖片來源
http://www.flickr.com/photos/allenhsu/2770438499/)

題外話: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當時賭氣離開的TOMOKO事後發現其實有對付這種爛騎士的辦法...
就是叫警察來看我走在所謂的自行車道上要罰多少錢就罰,
但是我也要告他們行車沒有保持車距、
車速過快、
還有閉著眼睛騎車(不是閉著眼睛騎車又騎快怎麼還會撞上我們?!)

TOMOKO身邊有騎自行車的朋友其實人都很好,
聽到這件事情也都覺得B先生的態度實在不可思議....
我想惡人就要有惡人制,
大家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事發後一個禮拜才來寫這一篇就是避免太情緒化的寫這篇文章,
寫出來是記著當作一個教訓,
當作學到一個常識,也學到處理事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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