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號是元宵燈會的最後一天,
帶了爸媽先去<新泰城>飽食一頓後,就走路前往愛河燈會區,
看到了"馬卡"

爸:那個主燈是馬卡!
我:馬卡是神麼?
爸:馬卡就是馬卡道路那個馬卡啊!
我:...那馬卡到底是誰?
爸:......是山地人!

也看了一下美麗的煙火,
我很喜歡看煙火,總覺得看著煙火的自己是很幸福的!
心中突然想到政府花了幾百萬幾千萬來搞個燈會,
卻沒有經費去幫助弱勢的小朋友...
心裡不禁一陣難過!
不過能夠這麼幸福的欣賞煙火的同時,
也想著世上齊頭式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不需要每個人都像墨子一樣的"兼愛情操",
我這麼幸運能夠欣賞這美麗的煙火和吃著好吃的泰國料理,
並不需要感到可恥,因為代表我是有條件跟能力去幫助別人的,
每次當自己感到幸福的時候,只要能多想到需要幫助的人,
多盡自己的一份心力去分享自己的幸福給需要幫助的人...
我想這幸福的意義會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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