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提告及申請調解委員會後,
7/30進行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我竟然在發抖...畢竟雙方面對面如此正式談事情的氣氛還是令我緊張,
但一直幫忙處理和解的表哥跟我說「遇到事情不要怕,就去學、去面對,了解了就沒甚麼好怕的。」

STEP5
1.調解委員會是否具法律效力?

有的。8/13簽下的和解書我們給對方1個月時間請款手續,我們也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疑問,
萬一我們簽下和解書對方沒有付款該如何是好?
調解員告知該和解書具備法律效力,萬一對方違約,法院亦會強制執行。

之前有聽過一些私下和解的CASE就是尚未付清賠款就簽和解書,結果後患無窮,
對方違約卻只能提出民事告訴這一類的問題...
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經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我們自身較有保障。

和解書簽立後,調解委員會會將調解書分送地方法院、聲請人(TOMOKO)、對照人(肇事者及所屬公司),
法院收這份資料後就會將當初我提出的告訴撤銷。

2.如何撤銷告訴?

在9/13前一周我收到法院的傳票須于9/22出庭,因為文件一來一往在法院收到調解書前,已將傳票寄出。
或許是老天保佑~這張傳票成了我的救命符。
因為對方又告知他們作業問題(其實業務承辦員已經講了一堆理由了~)從9/13延到9/19這一周仍舊沒有將賠款匯入,
在收對賠款前我是不可能撤銷告訴的。
因此TOMOKO生平第一次出庭,當日我衣著簡單慎重,面對人生的第一次,
對方也沒有再拖延的本錢了,法庭上檢察官明確告知若不履行調解書內容,
將會對他正式提起告訴-業務刑事傷害罪,
而我也當庭告知法官,C.C.肇事者,屆時我亦會連同○○保全一同提出民事告訴
或許在此壓力下,對方保險公司終於在9月底將全數匯入。

★若已收到法院傳票後撤銷告訴方式如下:

A.當庭告知法官撤銷告訴

B.刑事撤回告訴狀-
此狀內請明列告訴人與被告詳細資料,並列入傳票上的案號案由,致地方法院檢察署,
對被告撤回刑事告訴在簽章就完成,將此狀傳真給處裡此案的書記官即可。
或是直接到地檢署有官方格式供填寫。

3.結語
沒人愛上法院,就因為這樣,懂得玩弄法律的人抓著這心態百般刁難拖延~

我也知道走上法院這條路可能只是為了爭一口氣卻得經過好幾年的訴訟歷程,
但若因為害怕一再退讓,才真正是種下最終不得不上法院解決的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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